2012-11-20

笨蛋?笨拙?是政治問題,不是譯詞的對錯 (2012-11-20)

日前《自由時報》報導《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刊出文章,媒體並作翻譯〈笨蛋,馬英九〉(Ma the bumbler),頓時舉國沸騰—這不見得是一致對外的聲討,倒更是個藍綠鬥爭的大好題材[1]—朝野關於「bumbler」一詞大作文章,透過各自的傳聲筒叫陣。



首先披露,或者說挑起「笨蛋」風波的《自由時報》,和當事者、當權者道貌岸然的「標準本」澄清稿說一對上,在國內政治對話體制下只有立刻挨打。[2] 儘管「笨蛋說」不見得在以民氣或者以語用為基礎的有效性上站不住腳,來一個「刻意誤譯」,甚且加上一個「有意操弄新聞」和「誤導輿論」的指控,宣傳效果上亦不失為鏗鏘有力![3]

金恒煒在今(20)日刊出專欄文章[4] 中提到,反對「笨蛋說」,以「笨拙」或者其他詞眼「詮釋」(或者在這脈絡裡既吊詭卻又恰當地說,「翻譯」)為「笨拙」(見《聯合報》[5],金稱其為「詐譯」)只能是個「笨拙的澄清手段」,而對手藍營人士則是犯了「知識詐欺罪」。

金評中以意義分析,倘若「笨蛋」一詞帶有不堪羞辱,則提起抗議、藍委激憤之情合情合理;若《經濟學人》用語其意為如同藍營所據「笨拙」,則不至於帶有直接的負面貶意。一個「笨拙的」領導人可理解為不善理政,政治才能不足,卻無關其人智慧高低。

同篇評論中有個論點,是以譯入華語文之中做檢查、比較的,即對譯詞的批評:
「笨蛋」(bumbler)是名詞,「笨拙」則是形容詞或副詞,名詞絕不能譯成副詞;所以「馬英九是(一個)笨蛋」,通;譯為「馬英九是(一個)笨拙」,就不通了 [...] 看罷,笨拙是形容詞。文法也有律法,不可以逾越,逾越了就形同犯法,藍調統媒犯的是知識詐欺罪。[6]
我以為,若強調字對字,詞格(文法格)對詞格的絕對對應,金評自然有其道理;但是這種單位對單位講究位置與詞格重示的譯法,不單落伍,也不切實際,尤其是在相異處巨大的英文與華語文之間,猶難能堅持。我並非否定金先生的方法,然而國人英文程度佳者不少,英漢雙語之間(特別注意主要是外語輸入)自清季以降彼此了解與交流可稱密切,言語對等的建立尚稱廣泛,所謂「笨蛋」或「笨拙」之爭竟是一場挺馬與嗆馬之間各執一詞口水戰。

不論是傷人的笨蛋,還是帶惋惜口吻的笨拙(如以臺語稱「憨慢」[7]),從論爭源頭的外國雜誌專文內容,到國內正反兩方評價大致也可取得一個模糊的共通意思,也就是馬政府的支持度愈低,人民對政府不滿、對前途失望;馬作為總統,他的宏觀領導使人有倒行逆施之感,身兼黨魁,又不能以國會多數造福國民。執政黨只為一個關起門來用英漢辭典論英文,更甚者,還有以 Google 翻譯為準,
Google翻譯將該字翻為「笨拙的」,不過例句寫的是:Global publication says president is Taiwan's bumbler.(國際刊物評論台灣總統為笨拙的)。下方並註明,這句話來自平面媒體《TAIPEI TIMES》,而google會節錄全球知名的新聞,讓網友可以從權威的媒體中學到單字的使用方式 [...][8]
對此「權威」語料的呈現我也無所謂反對或贊成。對照金恒煒的詞性與譯文構成論點,這樣的「翻譯」該是歧誤的,但它未必不可為一個「可接受的」方案,關鍵就在於翻譯的方案是否在可能的詮釋範圍內符合譯文形成的參與者的利益,而這樣的利益,只能是政治的。此「政治性」不僅限於國政,而且涉及多數他人的意見與利害。以作為對照語料的《TAIPEI TIMES》,具有公共性的平面媒體,其政治性格則不可刻意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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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經濟學人:笨蛋,馬英九// 總統府:檢討改進 網友:笨到獲得「國際認證」也是台灣之光〉,記者羅倩宜、彭顯鈞、編譯楊芙宜,自由電子報,2012-11-17 [LINK];《經濟學人雜誌》截圖 [LINK]。
[2] 〈經濟學人:台灣媒體誤譯報導〉,記者黃貞貞,中央社,2012-11-20 [LINK]。
[3] 〈沒辱馬!經濟學人:bumbler譯為笨蛋 不負責任+嚴重錯誤〉,NowNews 今日新聞網,2012-11-20 [LINK]。
[4] 〈金恒煒專欄:「笨拙」的知識詐欺!〉自由電子報, 2012-11-20 [LINK]。
[5] 〈經濟學人的批評〉,聯合報(聯合新聞網),2012-11-18 [LINK]。
[6] 同註 [4]。
[7] 〈學者:bumbler非譯笨蛋〉,記者陳至中,中央社,2012-11-20 [LINK]。
[8] 葉立斌:〈Google翻譯解bumbler 拿台灣總統當例子〉,NowNews 今日新聞網,2012-11-20 [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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